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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意向企业遴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2年10月26日印发的《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教发【2022】2号)要求,“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培养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适应绿色低碳社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一代青少年,发挥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功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教育行业的特有贡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合作原则

1、合作建立校园能耗监测体系,对校园能耗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和精准分析,针对校园能源消耗和师生学习工作需求,建立涵盖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等全方位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

2、合作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校园能源领域方面的应用,实现学校后勤领域能源管理的智能化与动态化,助推学校绿色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3、合作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应用比例,提高绿色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

4、合作开展产学协同育人项目,加强相关领域的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前期共同选择一栋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建设空调智能监测控制系统,为后期学校能源智能化管理全面推进做试点。

2、利用学校现有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光伏发电优先满足学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应用比例。

3、在校园内建设充电桩、充电棚,增加绿色清洁能源运用场景,提高绿色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

4、利用BIPV等先进光伏发电技术,推动学校规划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发展,节约建筑投资成本,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

5、双方加强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上沟通交流,前期落实在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方面合作;后期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公司技术能力等情况开展相关领域的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全面合作。

6、结合学校工科优势,融合能源建设产学研用,逐步实现图书馆、教学楼、生活服务区等低碳化楼栋建设目标;在智慧能源建设中,统筹考虑绿色校园建设,争取打造“零碳校园”示范,实现碳交易、绿证交易等碳资源共享。

三、合作方式

1、合作企业一次性向学校捐赠新建三栋学生宿舍的格力大1.5P壁挂式空调;

2、双方成立新能源发展基金,合作企业每年注资一定的资金用于学校能源方面支出;

3、合作企业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学校建筑屋顶光伏建设,光伏发电收入校企双方按比例分成;

4、后期双方以新能源发展基金资金为主导,合作建设学校教学楼或宿舍能源智能化管理试点项目和校园充电桩、充电棚项目

四、合作意向企业条件

1.在咸宁成立了公司。(方便后续项目维护及对接。)

2.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完成新能源项目建设总规模达300MW。(有相应成功案例)

3.拥有新能源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自身具备有建设能力,防止转包给其他单位)

4.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给予学校光伏总收益的12%。

五、时间安排

1、意向企业于2023年4月14日前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递交合作意向书。

2、学校于2023年4月18日前完成所有意向书的综合评审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合作企业名单。

、递交合作意向书方式

请有意向合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版合作意向书至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行政楼609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715294241@qq.com邮箱,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715-8259856。